省发改委编制《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召开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13-03-06    浏览次数:1

2月28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省发改委编制的《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向省内外40多家知名媒体进行通报。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等相关部门领导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会上,省发改委肖安民副主任作为主发布人介绍了《规划》编制的背景和过程、目的和意义以及规划的主要内容。强调《规划》是我省第一部国土空间开发规划,是科学开发国土空间的基础性、战略性和约束性的规划。编制和实施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我省国土空间开发思路和开发模式的重大转变,对于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加快富民强省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规划》以全省103个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划分为重点开发区域、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禁止开发区域四类主体功能区,明确每个县级行政区的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开发管制原则。其中重点开发区域面积占全省面积21.58%,农产品主产区占32.85%,重点生态功能区占45.57%,禁止开发区域点状分布在上述三类功能区中。

  《规划》明确到2020年我省国土空间开发将基本形成三大战略格局,即构建以“一主两副、两纵两横”为主体的城市化战略格局;构建以“三区七带”为主体的农业战略格局;构建以“四屏两带一区”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规划》还制定了财政、投资、产业、土地、农业、人口、民族、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方向和措施,提出了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保障全省各地区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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