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06    浏览次数:2
各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国科火字〔2012〕283号文《关于开展2012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省2012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火炬专项统计调查报送内容   1、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项目清单见附件一)   2、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表(区外高新技术企业清单见附件三)   3、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报表(长沙市科技局:国家火炬计划浏阳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株洲市科技局:国家火炬计划株洲硬质合金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株洲中小航空发动机特色产业基地;湘潭市科技局:国家火炬计划湘潭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益阳市科技局:国家火炬计划益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基地;衡阳市科技局:国家火炬计划衡阳输变电装备产业基地;岳阳市科技局:国家火炬岳阳精细化工特色产业基地)。   4、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情况调查表(郴州市科技局:湖南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湘潭市科技局: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岳阳市科技局: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衡阳市科技局:湖南衡阳西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常德市科技局:湖南常德鼎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湖南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益阳市科技局:湖南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二、火炬计划专项统计工作报送要求   1、请各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做好火炬计划专项统计工作,并于2013年3月10日以前,将2012年度火炬计划统计年报汇总后交省火炬创业中心。   2、2012年度火炬计划统计所有报表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上报省火炬创业中心。   3、火炬计划项目执行单位和区外高新技术企业所需要填报的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统计报表和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见附件二、附件四,其它各类统计调查表请从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www.chinatorch.gov.cn)首页左侧点击统计工作,下载相应文件。   4、各有关单位要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错报、漏报,不得伪造、篡改。经省火炬创业中心检查核对,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需要重报、补报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及时重报、补报。   联系人:刘小丹   汪熙舜   0731-88988006 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2月24日


 

附件一:2012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统计清单.xls
附件二: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统计报表.doc
附件三:2012年度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清单.xls
附件四: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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