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恒源煤电集团发电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脱硫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3-03-06    浏览次数:6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陕环发[2003]96号)的有关要求,榆林市神木县环保局对陕西恒源煤电集团发电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脱硫工程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检查工作,陕西省环保厅对该公司锅炉烟气脱硫工程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材料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3年3月4日—2013年3月11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29-87294924 传真:029-87292248

  三、电子邮箱(E-mail):shbwkc@shaanxi.gov.cn

  四、通讯地址:西安新城广场省政府大楼十层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污染防治处(710006)

 

陕西恒源煤电集团发电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脱硫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陕西恒源煤电集团发电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赵家梁工业园区,建有六台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

  2005年5月由煤炭工业西安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神府经济开发区恒源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电厂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2005年5月煤炭工业西安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赵家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25MW综合利用自备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2005年9月16日原陕西省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陕环函【2005】239号、陕环函【2005】228号)。2007年12月6日,陕西省环境保护局委托榆林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一、二、三期发电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榆政环发【2007】444号)。

  锅炉烟气脱硫工程于2011年6月开工建设,2012年4月建成陆续投入试运行。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于2012年8月10日对陕西恒源煤电集团发电有限公司烟气脱硫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项目采用石灰石湿法脱硫工艺,主要由烟气系统、吸收塔系统、脱硫液循环系统、脱硫剂制备及供给系统、工艺水系统等组成。脱硫吸收塔采用两炉一塔配置,材质为优质碳素钢,内衬玻璃鳞片防腐,设计寿命不低于20年。烟气系统可在锅炉40-110%的工况条件下正常运行。所有系统采用西门子PLC控制,自动化程度高,操作简单,安全性高。此项目设计烟气处理量为150万m3/小时,年使用石灰石量为7000吨,可减排二氧化硫5000吨/年,脱硫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渣全部综合利用。

  建设单位:陕西恒源煤电集团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榆林市神木县赵家梁工业园区

  环评编制单位: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

  二、验收监测和现场核查结果

  (一)废气监测结果

  根据《陕西恒源煤电集团发电有限公司锅炉烟气委托监测报告》,陕西恒源煤电集团发电有限公司烟气脱硫工程运行正常,机组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1mg/m3、45mg/m3、18mg/m3,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要求。同时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参照执行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表1标准限值的要求。

  (二)比对监测结查

  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对三套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的比对监测结果表明,三套出口烟气连续监测系统中氮氧化物、氧量比对监测结果均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中参比方法验收要求。

  (三)现场检查

  该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中的要求履行了环境保护职责。设立了专职环保管理员,环境保护档案资料较为齐全。浓缩后的脱硫污水澄清后基本回用无外排,脱硫石膏回收用作建筑装饰加工原材料,厂区设置了封闭的脱硫石膏量的储仓,工程运行不增加全厂生活垃圾量,全厂生活垃圾统一由地方环卫部门回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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