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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定2012年中央扶持蔬菜标准园建设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2-08-08    浏览次数:4

新农计〔2012〕257号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2〕94号)要求,自治区农业厅组织各地(州、市)紧急上报了2012年国家扶持蔬菜标准园建设项目,共收到申报项目50个,通过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厅、农科院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得分在60分以上项目43个。其中:80分以上(含80分)7个,70-79分20个,60-69分16个。经我厅研究,按照以下四项原则拟定项目承担单位。

  原则一:专家评分在60分以上;

  原则二:此次项目公示数量不低于实际“先建后补”项目数量的120%;

  原则三:优先扶持已列入《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的昌吉市、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焉耆回族自治县、和静县、和硕县、博湖县、疏附县、莎车县、叶城县、乌苏市、沙湾县等12个产业重点县;

  原则四:优先扶持大中城市周边及距中心城市相对较近的设施蔬菜或露地蔬菜优势产区,兼顾全区各地(州、市)蔬菜产业均衡发展。

  拟定公示单位共28个,现公示7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文件告知我厅,未见异议后,上报农业部、财政部备案。同时,我厅将组织各项目承担单位制定并上报项目实施方案,年底以前,由农业、财政部门组织验收,达标项目按标准核发补助资金,未达标项目不予补助。

  附件:2012年国家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标准园建设项目拟公示项目名单

  联系人:买合提·达吾提,  电话:0991-2865123

  邮箱:mdawut@163.com

  赵前程      电话:0991-2854564

  邮箱:xjzqc@sina.com

  自治区农业厅

  二〇一二年八月七日

  公告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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