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鼓励民资参与重大项目招标

发布日期:2013-03-07    浏览次数:4

 

  我省拟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以“非禁即准”原则放开投资领域

  江淮晨报讯 3月4日,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我省拟制定《安徽省重大建设项目面向民间投资招标管理办法》,明确鼓励民营资本参与重大项目招标。此前在全省发展民营经济大会中,提出对民间资本以“非禁即准”的原则,全面放开投资领域的政策,进一步得到落实。

  “像地铁这种基础设施建设等敏感的领域,民营经济都可以进,可以以股份制的形式进,未来我们会设置这样的平台。”今年2月召开的全省发展民营经济大会上出台的《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也明确表示,安徽在民资准入上将以“非禁即准”为原则,根据国务院“新36条”和有关部委的42个实施细则,全面放开投资领域。

  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意见》甫一出台,我省就开始着手进行调研,拟制定《安徽省重大建设项目面向民间投资招标管理办法》,明确鼓励民营资本参与重大项目招标。

  目前,合肥市的轨道交通、高架立交、道路施工等大建设项目,均通过招投标中心这一平台招募施工单位。“民营企业也有参与,但是比较少。”合肥招投标中心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以轨道交通建设为例,在招募施工单位时,会设定“有轨道交通施工经验”等前提条件,这样一来,中标单位往往是“中”字头、“国”字号。

  《安徽省重大建设项目面向民间投资招标管理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我省将在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向民间资本伸出橄榄枝。据悉,该《办法》将明确民营资本参与重大项目招标的程序,并对以各种不合理条件排斥民企参与投标等违规行为予以相关惩罚措施。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