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植保站关于开展2013年种子市场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07    浏览次数:2

各市植保(植检)站,绥中县、昌图县植保站:

  春耕备耕在即,为强化植物检疫执法,打击违规调运、销售未经检疫的种子行为,促进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和区域联合执法,确保无疫健康种子流通,保护我省农业产业和种子贸易安全。省站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种子市场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3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3月15日至31日,分组开展跨市联合检查。

  二、检查内容

  以主要农作物种子违规调运为重点内容,以大型种子生产企业、大型批发市场和总经销商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市场销售的玉米、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以及蔬菜等优势园艺作物种子是否经过植物检疫,是否带有《植物检疫证书》,种子标签是否标注种子检疫证明编号,检疫证明编号是否正确等,并随机调查60-90个种子标签(不重复)留存备查。省外和省内跨县区调入的种子重点检查《植物检疫证书》,省内县级区域内生产的种子重点检查《检疫证明编号》。

  三、检查方式和分组

  采取全面普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县级对辖区内的农作物种子经销户进行全面检查,要求入库(仓储库)率和入点(销售点)率达100%;市里组织跨县联合重点检查,检查率要达50%以上;省站组织跨市联合抽查,抽查率要在10%以上。

  全省共分4个检查组。检查组成员由省植保站及各市植保(植检)站负责同志组成。

  第一组:朝阳、葫芦岛、鞍山市,绥中县;

  第二组:丹东、大连、辽阳、抚顺市;

  第三组:沈阳、营口、本溪、阜新市;

  第四组:锦州、铁岭、盘锦市,昌图县。

  第一、二组 组长:王文航,联络员:蔡明、张昆;

  第三、四组 组长:王  林,联络员:江冬、李眷。

  四、检查要求

  1、高度重视。今年农业部将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加大违规案件的查处和处罚力度。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全省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主管领导要亲自抓落实,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区域联防联查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植物检疫执法和监管能力。

  2、严格执法。参加联合执法检查的检疫人员须统一规范着装,携带检疫执法证件。 执法过程中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执法规范。检查中发现的无证调运、使用假证、货证不符等违章案件,由属地植物检疫机构依法严肃查处。请被抽查的市县有关部门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服务与接待工作,要轻车简从,厉行节约。

  3、加强宣传。各地在组织开展市场检疫检查中要注意做好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植物检疫与农业生产安全的关系。省站近期将印发《种子市场检疫宣传挂图》,请在执法中做好发放工作,让相关人员了解植物检疫知识,理解、支持和参与植物检疫工作。

  检查结束后,请各市将检查结果、具体做法、经验和存在问题等形成书面材料,连同附表于5月10日前上报省站检疫科。

  联系方式:024-86807697,86807697@163.com

附件:1、种子市场检疫情况调查表.doc

          2、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自查情况汇总表.doc

201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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