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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环境信息化2012年发展报告材料编写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07    浏览次数:2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各地、州、市环保局:

  按照环保部统一安排,《全国环境信息化2012年发展报告》编写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此项工作,准确记录我区环境信息化工作,请各地、州、市环保局对2012年环境信息化工作进行梳理、总结,按要求完成材料的编写与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体现2012年环境信息化的特点,增强发展报告作为资料书的可读性和借鉴性,请各地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按照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收集编写资料:

  (一)2012年度环境信息化保障环境建设,包括体制机制方面产生的新变化;

  (二)2012年度环境信息化机构建设、经费投入情况等;

  (三)2012年度环境信息化工作开展情况;

  (四)2012年度制定的环境信息化工作制度以及规范性文件;

  (五)2012年度环境信息化大事记录;

  (六)2012年度撰写发表的环境信息化论文、调研报告等;

  (七)2012年度获奖和成果情况,包括承担的科研课题、标准编制、专题研究的情况,获得奖项情况等;

  二、各地可根据本地区环境信息化发展的实际情况,参照上述内容要求,有重点地设置文章条目,某些要素可空缺,也可自行增加,强调新进展,不求面面俱到。材料要求脉络清晰,内容确切详实。

  材料可包含图片、表格等内容,字数不限,鼓励使用图表表述,且尽量不与文字重复。图片要配文字说明,表格应有表头文字。文字语言要求精炼、简洁,表达规范、准确。文中如涉及单位名称,一律使用第三人称,不用“我局”、“我中心”、“我单位”等词汇;所述事件应尽可能写明年、月、日,不用“去年”、“今年”、“明年”等不确定词。

  三、各地在总结成绩的同时,要注意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材料既要体现2012年度特点,又要注意与上年环境信息化发展报告的衔接,忌总结式文体,忌与上年内容做相同的描述。

  四、请各地于2012年3月8日前将材料报送至自治区环保厅信息中心(电子邮箱:wangj@xjepb.gov.cn)。

  
2013年2月25日

  
(联系人:汪剑,联系电话:0991-4165429,13565827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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