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华油天然气广安有限公司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内容:华油天然气广安有限公司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年产液态清洁燃料22.8万吨)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和办公生活设施。
建设单位:华油天然气广安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安市。
工程投资:总投资6.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8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95%。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10年4月开工建设,2011年5月建成。
环评编制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该项目脱碳工段CO2废气脱硫后通过再生塔顶30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配套的1台再生气加热炉、1台装置区热循环炉和1台燃气热水锅炉均使用液态清洁燃料储罐闪蒸气,燃烧烟气分别由3根8m高烟囱排放;事故或超压泄放气进入1套89m高有常明火的火炬系统燃烧后排放。生产装置及地坪的冲洗水、脱盐水站的反冲洗水,经隔油处理后的生产设备检修、清洗废水,以及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新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驴溪河;循环冷却水排水排入厂区事故水池暂存,经化验检测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排入园区雨水管网,若仅满足三级标准,则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新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建设单位编制有《环境保护管理》、《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划分》、《安全与环境的检查管理》等环保管理制度,设有安全环保部负责环保工作,设置有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设置有化验室,配备有专业设备和专职监测人员。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正常,提供的环评报告书等环保验收文件及材料由公司管理部统一收存。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锅炉外排烟气中SO2、NOX的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表1、2二级标准的要求;厂界下风向监测点废气无组织排放中的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的要求。
2.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事故水池废水中的SS、石油类的日均值浓度以及pH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的要求。其他废水均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新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排放影响调查
项目位于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工业园区,厂界外150m内无居民居住,未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4.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检查结果
(1)项目各类废液、废活性炭、废汞吸附剂等危险废物均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2)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总量控制
本项目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外排至新桥污水处理厂再处理,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不重复计算和统计。
现将验收调查公示如上,公示日期为2013年3月4日至2013年3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此时间上报四川省环保厅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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