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设立四川大邑经济开发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3-03-08    浏览次数:5

  按照《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根据国务院同意在我省汶川地震重灾区39个县率先启动省级开发区新设审批工作的政策,四川大邑经济开发区已完成设立前期工作。按照省级开发区设立审核有关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开发区名称为四川大邑经济开发区。

  二、开发区以轻工产品和通用机械制造为主导产业。

  三、开发区设立地点在成都市大邑县。开发区规划控制面积10.6平方公里,规划区四至范围:东至干溪河西岸,南以斜江河北岸为界,西起元通路,北临西岭大道及成温邛高速公路。

  公示时间为七天,如有异议,请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28—86705898;86705698

 

201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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