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及上报2013年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试点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08    浏览次数:6

甘工信发〔2013〕176号

各市、州工信委:

  为认真贯彻《工业清洁生产“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增强我省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力度,促进工业循环经济和节能降耗工作,推动工业经济转型跨越,现就深入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试点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落实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工作任务

  按照甘肃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要求和年度工作计划,2013年,我委将继续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试点企业活动,请各市(州)工信委按照下达的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户数(分解表见附件1)认真组织,尽快制定本地区推进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年度工作计划。

  二、积极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评审工作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41项行政审批项目部分审批权的决定》(甘政发〔2012〕103号)要求,从2013年起,全省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评审、批复权下放到市(州)工信委,省工信委将不再组织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评审和批复工作。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是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总结,通过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评审,指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意见,对于企业提高清洁生产审核效果、增强清洁生产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州)工信委要积极组织、检查督促企业主动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认真组织本地区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评审、批复工作,审核报告的批复文件抄送省工信委备案。

  三、其他要求

  各市(州)工信委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对清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熟悉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程序,提高审核能力,推动地区可持续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迈上新台阶。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试点企业及完成报告评审情况,将作为2013年度市州工业循环经济工作考核表彰重要指标之一。

  请于2013年3月31日前,将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一式3份,及本地区2013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省工信委(循环经济发展处),同时报送电子稿。

  联 系 人:吴国振 曹志刚

  联系电话:0931-4609109(兼传真)

  电子邮箱:gsxhjj@126.com

附件:1、2013年各市(州)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试点企业任务分解表

2、2013年拟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试点企业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36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