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苏州市科技保险费补贴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26    浏览次数:3

苏科市〔2013〕220号


  各区科技局:

  为做好2013年度苏州市科技保险费补贴资金的组织申报工作,根据《苏州市科技保险费补贴实施细则》(苏科规〔2012〕322号)、《关于公布苏州市科技保险费补贴资金支持的科技保险险种的通知》(苏科市〔2013〕116号)规定,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投保险种符合《关于公布苏州市科技保险费补贴资金支持的科技保险险种的通知》规定的我市科技型企业、研发机构。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苏州市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经市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确认备案的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

  2.科技保险费补贴申报项目仅限缴足全部保险费并保险合同到期日为2012年12月31日之前的。申报贷款保证类保险补贴的,须待还本付息后才能申报补贴。

  三、申报材料

  2013年度苏州市科技保险费补贴申报实行网上和书面申报同时进行的方式,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内容须完全一致。

  (一)网上系统填报

  申报单位在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kjxm.szkj.gov.cn)首页上,用申报联系人/负责人帐号登录系统,点击“申报新项目”选择计划类别“科技金融专项—科技保险费补贴”,填写“项目信息表”。在“附件”一栏中上传《苏州市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科技保险合同和科技保险费发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人才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产品证书以及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文件等;申报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的,还应上传相应的贷款合同以及还本付息凭证。

  (二)纸质材料递交

  各申报单位根据系统填报数据,按照以下顺序书本式装订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申请企业、保险公司公章:

  1.《苏州市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

  2.项目信息表(网上打印、带有“苏州科技”水印)。

  3.科技保险合同和科技保险费发票复印件,加盖保险公司业务章;

  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人才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产品证书以及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文件等;

  7.申报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的,应附相应的贷款合同以及还本付息凭证复印件;

  8.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要求

  1.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负责科技保险费补贴项目的申请受理工作。各区科技局负责项目的组织和初审。

  2.2013年8月20日前,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系统填报,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所属区科技局。

  3.各区科技局对通过初审的辖区内申报单位纸质材料进行汇总,并于8月31日下班前统一报送至苏州自主创新广场一站式服务大厅科技金融服务窗口(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李莉,65240990

  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沈黎萍、徐晓峰,69331635 69330072

  申报系统联系人:姜素芳,65236208


  附件:苏州市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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