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科财(2013)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省属科研院所科学发展,提高创新能力,建立有效激励机制,现将省属科研院所创新发展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价依据
1.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市(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发展业绩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等8个办法的通知”(甘办发〔2013〕2号)。
2.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属科研院所创新服务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甘科财〔2011〕7号)。
3.甘肃省属科研院所创新发展绩效考核评价目标责任书。
二、考核评价内容
1.目标任务。包括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省委、省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下达和交办的专项任务及科研生产安全等。
2.党的建设。包括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工作,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等(非省科技厅直属管理的省属科研院所不填写该项指标)。
3.科技事业发展。从事科研活动(R&D)人员总数,年末固定资产总值,10万元以上科研仪器设备,获得国家或部门认可的资质和机构数,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数,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数,行业内认同的高级资质人员数,研究生培养基地等。
4.科技创新。包括获得知识产权数,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数,获得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数,省级以上科技成果登记数,部省级以上科技奖励,专著数量及技术市场交易额等。
5.服务成效。包括本年总收入,职工人均收入,获得国家、部委及省级科研项目经费支持金额,本单位向社会提供人员培训,签订的科技服务合同数,咨询、研究、检测报告数量,举办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其他指标等。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认真填写《甘肃省属科研院所创新发展绩效考核评价目标责任书(2013年度)》和《甘肃省属科研院所创新发展自评价报告(2012年度)》,并将“目标责任书”和“自评价报告”纸质版(各二份)及电子版于3月12日前报省科技厅。
2.各单位依据2012年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填写2012年末实现值和2013年目标值。2012年末实现值中财务数据须与年度会计决算报表一致。2013年目标值将作为本年度“目标责任书”签订内容。
四、联系人
张爱宁 电话:8842102 电子邮件:zhangan@gsinfo.net.cn
马世祥 电话:8882079 电子邮件:masx@gsstc.gov.cn
甘肃省科技厅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