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探路”碳交易

发布日期:2013-03-11    浏览次数:2

  按我省有关方案,今年8月起正式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碳排放配额如何确定?排放数据如何摸清?碳交易如何实施?

  试点期间免费发放配额

  此次纳入首批试点的153家企业,年耗煤量均超过6万吨。如何给这些企业合理分配排放配额?“分配多了,没人买;分配少了,会增加企业成本。”省发改委气候处处长田啟介绍,从欧盟经验来看,“超额分配”,即分配给企业的配额超过了其实际需要的问题正在出现。2006年至2007年,欧盟排放配额的现货价格几乎为零。“最大的失败就是没能充分合理地分配排放额。”

  田啟说,配额的分配,需要综合考虑企业历史排放水平、行业先进排放水平、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等因素。试点期间,配额是免费发放的。

  方案确定,配额总量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既有企业、既有设施部分;二是新增企业、新增设施、产能预留部分;三是政府预留部分。

  在既有配额中,80%将取决于企业的历史排放量,另外20%为先期减排奖励。新增部分的预留配额,按照其实际排放量分配配额。政府预留的配额不能超过年度配额总量的10%,可进行政策性调控。

  碳计量准确性成关注点

  作为碳交易体系的基础——二氧化碳气体排放的计量数据,成了试点面临的首道“门槛”。排放数据的核定问题,也成为培训会上企业讨论最热门的话题。

  武汉大学气候变化与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湖北省碳交易试点方案调研起草专家组负责人齐绍洲介绍,目前他的团队已经依据省统计局提供的相关数据,初步统计出了企业历史排放数据。考虑到统计数据与企业实际情况可能会有偏差,他们制定了一份详细的“湖北省碳交易试点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由企业填写,经权威单位核查后作为测算排放数据的依据。

  统计数据准确吗?不少企业表示,他们对企业排放数据的准确性并没有把握。一位企业负责人甚至提出:“能否根据已经测算出的配额,有针对性填报表格?”

  齐绍洲坦言,“我们力求准确,但毕竟是试点,不可能一步到位,结合企业上报和我们测算数据的基础上,以后再逐步完善。”

  省质监局计量处负责人介绍,未来碳计量将由第三方中介技术机构承担,该局负责中介机构资质认定。

  配额拍卖收益用于减排

  试点期结束后,我省将逐步减少免费分配比例,提高初始配额拍卖比例。

  配额竞价拍卖所得的收益,将用于鼓励节能减排的方法创新与技术应用,包括:用于自主行业能效和清洁技术的研究开发;开发再生能源,增强可再生能源使用效率,发展与使用低碳公共交通,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能源消费补贴,支付管理碳交易体系的行政和研发开销等。

  所有强制减排企业,都可以在试点期间及试点期后,使用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抵补配额。企业使用CCER的上限为配额分配额度的10%。“碳交易是大势所趋,也是企业节能减排的市场化长效机制,越早参与的企业将越主动。”齐绍洲介绍,包括湖北在内的7个试点地区将于今年全部启动碳交易,最终形成一个统一的全国性市场,并与全球碳交易市场接轨,实现我国减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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