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在全省煤矿推行“人人都是通风员”理念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3-03-12    浏览次数:1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

晋煤安发〔2013〕350号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在全省煤矿推行“人人都是通风员”理念的指导意见

  

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

  通风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省煤炭厅决定,在全省煤矿推行“人人都是通风员”理念,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推行“人人都是通风员”理念的重要意义

  “人人都是通风员”理念的精神实质是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本质内涵是人人有责、齐抓共管,核心要素是通风管理、全员参与,根本要求是过程控制、超前预防。这一理念不仅强调“通风”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而且突出“人人”在煤矿安全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是对新时期煤矿通风管理客观规律的科学认识和准确把握,是对新时期煤矿通风管理实践经验的基本概括和高度总结。在全省煤矿推行“人人都是通风员”理念,是着眼于煤矿瓦斯等级管理的新要求,加强通风管理和瓦斯防治的重要举措;是着眼于提升员工素质预防事故的新需要,增强全员通风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有效手段;是着眼于当前建设现代化矿井的新形势,强化安全责任全员化和现场管理标准化的根本措施,对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具有现实意义。

  二、推行“人人都是通风员”理念的目标要求

  推行“人人都是通风员”理念,重点要围绕人人都懂通风知识、人人都会通风管理、人人都抓通风安全的工作目标,按照人人都懂通风基础知识、懂瓦斯基本常识、懂瓦斯防治标准,人人都会使用瓦检仪器、会识别瓦斯隐患、会采取避灾措施和人人都能做到无风微风不作业、做到瓦斯超限不作业、做到粉尘超标不作业的岗位标准,以井下作业人员为重点,全面覆盖从业人员,具体达到以下要求:

  (一)普及通风知识,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将《人人都是通风员·煤矿安全新论》和《煤矿安全规程》作为基本教材,把煤矿“一通三防”的系统理论、管理规定、专业技能、岗位责任、瓦检仪器使用、瓦斯治理技术、典型事故案例、事故防范措施和井下电气知识等作为基础内容,开展通风知识大培训。

  (二)主动排查隐患,解决现场安全问题。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运用所学知识,能主动识别瓦斯隐患,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自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三)强化责任落实,构建齐抓共管格局。紧紧抓住责任落实这个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各项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使管安全、抓落实成为员工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构建起以“专人专管”为基础、“全员参与”为导向的安全工作大格局。

  (四)形成长效机制,促进企业安全发展。始终坚持用“人人都是通风员”理念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尽责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煤矿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快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三、推行“人人都是通风员”理念的途径步骤

  推行“人人都是通风员”理念的具体途径是,宣传认知、培训教育、现场实践和拓展延伸。从2013年4月起开始,按照统一组织、分步实施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理念实践活动。

  各市煤炭局和国有重点煤炭集团要在3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在12月底前形成总结报告,按期分别上报省煤炭厅。

  第一步:宣传认知(4月)。集中1个月时间,对“人人都是通风员”理念进行广泛宣传阐释,让煤矿员工熟知理念的主要内容和现实意义,引导员工加深对理念的理解和认同,激发员工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能做到自觉自愿。

  第二步:培训教育(5—10月)。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分培训主体、分培训层次、分培训内容开展全员培训,重点要突出岗位操作技能、瓦检仪器使用、隐患识别排查和自救互救能力等内容的培训,真正是学懂弄通。

  第三步:现场实践(7—12月)。要把理念运用于实践,自觉以查隐患为手段、促整改为重点、防事故为目标,做到人人主动工作、人人行为规范、人人超前预防,在现场实践中解决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发挥好实践作用。

  第四步:拓展延伸(12月)。认真总结理念实践活动的做法和成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针对性地提出实践活动的拓展专业和延伸内容,将理念根植在全员心中,贯穿于安全工作的全方位,体现到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建立起长效机制。

  各级煤炭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大力推行和积极实践“人人都是通风员”理念,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安排,强化督促检查,务必取得实效。省煤炭厅将适时召开研讨会,分步骤开展专项检查,防止只喊口号、杜绝形式主义,切实通过推行“人人都是通风员”理念,把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推向新阶段。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2013年3月8日

  抄送:中煤平朔煤业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办公室                 2013年3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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