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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12    浏览次数:7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促进全省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体现产业政策支撑要求,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投资引导和带动作用,现就2017年度省现代物流业专项资金投资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河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建〔2015〕125号)提出的支持重点、支持方式、项目条件和项目申报程序做好组织工作。

  二、严把项目质量和数量关。一是选择项目时,要精选带动作用强、影响范围广的物流项目,体现出产业发展导向,强化物流聚集发展理念,注重项目质量和规模。项目要件齐备,形象进度较好,并已形成一定的实物工程量。二是每个设区市域内申报项目时一般不超过3个。

  三、申报时间。于2016年10月1日前将正式文件、申报材料和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审核表(加盖公章)一式肆份(含电子版)分别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联系方式:省发展改革委 王建昆(0311-88600071),邮箱:hbfgwfwy@163.com。

  温力增(0311-88600075) ,邮箱:jmc@hbdrc.gov.cn。

  省财政厅 白华冰(0311-86771568)。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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