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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省煤矿井下空气压缩机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9    浏览次数:1

关于印发全省煤矿井下空气压缩机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根据《国家煤矿安  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井下空气压缩机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3〕7号)总体部署,为做好我省煤矿井下空气压缩机安全专项检查,省厅制定了《全省煤矿井下空气压缩机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2013年3月26日

全省煤矿井下空气压缩机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井下空气压缩机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3〕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省所有煤矿,包括生产、新建、改扩建、整合技改、停产整顿煤矿。

  二、检查内容及方法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用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煤装〔2011〕195号)要求,对照井下空压机型号、结构特征、安全技术要求以及井下移动式空压机安标认证情况(相关内容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公告公文”栏目下载),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存在明令禁止使用的滑片式空压机。主要检查空压机的型号、铭牌、结构特征及购置合同、入矿验收文件、设备台账等。

  (二)采购选型是否符合要求。主要检查井下固定式空压机是否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是否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验收合格文件等;井下移动式空压机是否具备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产品合格证等。

  (三)安装验收是否符合要求。主要检查井下固定式空压机和风包是否分别设置在2个硐室,每个硐室是否有独立回风系统、是否存放可燃物、是否采用不可燃材料支护,安装完成后是否按规定进行验收等;井下移动式空压机是否设置在顶板完整、支护良好、空气流畅、无杂物堆积地点等;是否安装使用合格的压力表、安全阀、断油(或断水、断风)保护、过流保护、超温和超压保护;电气设备是否有过载、短路-、断相保护等;是否配备环境安全监测设备、消防设施及必要标识或警示等。

  (四)使用管理维护是否符合要求。主要检查是否定期开展检测试验,空压机司机是否持证上岗,压缩机油更换选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设备运行维护保养日志、设备运行日志、定时巡视记录、交接班记录、机电事故记录等。

  (五)规章制度是否齐全落实。主要检查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空压机使用维护、定期检测检验、技术档案管理、岗位操作规程、强制报废管理等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三、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时间为2013年3月下旬至6月上旬,共分3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26日-4月6日)。

  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要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部署专项检查相关工作,并于4月7日前将工作方案、具体检查人员名单及其联系人(电子版)报省厅科技装备处。

  (二)全面检查阶段(4月7日-5月31日)。

  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按照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对所属矿井进行逐矿自查;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牵头会同驻地煤监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煤矿进行全面排查;省将于五月下旬对各地区各企业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抽查。

  (三)汇总总结阶段(6月1日-6月12日)。

  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总结报告,并报省厅科技装备处。

  四、有关要求

  (一)实施全覆盖检查。要做到井下空压机台台全见面、不留死角,逐矿逐台填写检查表(见附件1)。

  (二)加大监察执法、督促指导力度。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违规违章行为,要依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罚。对井下仍在使用滑片式空压机等淘汰设备的矿井,必须立即责令其停止生产,限期将设备撤至地面封存或报废,应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整改完毕经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发还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恢复生产。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各企业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限制和淘汰设备的措施,推动煤矿企业建立健全涵盖空压机采购选型、安装验收、使用保养、技术资料保存等各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在用空压机逐一建立台账。

  (三)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有其他淘汰设备的,要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按时报送总结报告。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要认真总结煤矿井下空气压缩机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安全管理的相关措施,起草专项检查总结(报告应包括工作开展情况、滑片式空压机淘汰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重大隐患、行政处罚及整改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及措施建议等内容),按附件2格式填报《各市、单位煤矿井下在用空压机汇总表》,一并于6月12日前报省厅科技装备处。

  五、组织机构

  省厅成立全省煤矿井下空压机安全专项检查督查组,由科技装备处牵头,抽调部分专家参加。

  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要成立煤矿井下空压机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明确1名主管领导和具体组织实施部门。

  联系人:贾文浩

  联系电话:0351-4117134、4117107

  电子信箱:jwh15034036476@163.com

  附件:附件1.doc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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