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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4年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08    浏览次数:1

晋发改高新函[2013]585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推进全省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现在全省范围内征集2014年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九大重点领域(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煤层气、现代煤化工),选择完成前期手续、即将开工建设或正在实施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项目按重大产业技术研发项目、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或工程实验室)和产业化项目三种类型申报。列入“512”工程项目优先考虑。

  二、申报程序

  各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对本市、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和筛选,选择技术含量高、示范意义大、建设条件成熟的项目,组织项目基本材料报省发改委,原则上各市、各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

  三、项目上报时间

  各市发展改革委、各单位对项目进行初审后,于5月31日前以公函形式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四、上报材料要求

  项目基本材料包括项目简介和项目情况表,由各市发改委、各单位附在上报函中报送。项目简介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技术概况、知识产权技术来源及归属、关键技术创新情况、专利获得情况(发明专利是否授权)、技术水平(省部级科技成果鉴定结论)、主要工艺路线、技术成熟度(中试情况)、建设项目生产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和资金来源是否落实、预期经济效益、市场前景等。内容不超过5000字。项目情况表按统一格式(见附表)填报。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2日

    附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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