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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在全省煤矿开展“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大讨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22    浏览次数:1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

晋煤安发[2013]7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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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在全省煤矿开展

“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大讨论的通知

 

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安排部署,省煤炭厅决定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开展“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大讨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安全先于一切、重于一切、高于一切、大于一切”为核心,深入开展“三个敬畏”大讨论,全面加强生命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牢固树立“三个敬畏”理念,坚定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活动内容

  (一)讨论如何正确理解、认识,并真正做到“三个敬畏”,始终把矿工生命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切实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始终把落实责任放在先于一切的位置,切实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始终把制度执行放在重于一切的位置,切实保障制度执行到位。

  (二)讨论近期全国国有重点煤矿连续发生的特大事故以及我省近年来煤矿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本煤矿企业吸取到哪些教训,采取了哪些措施。

  (三)讨论对贯彻执行《七条规定》重大意义的认识和体会,宣贯《七条规定》措施和成效、差距和不足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5月下旬)。各市煤炭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部门及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各煤矿企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标语等形式,宣传“三个敬畏”精神,迅速掀起“三个敬畏”大讨论的热潮。

  (二)企业讨论(6月上旬)。大讨论活动以煤矿为单位开展。煤矿层面要组织副总工程师及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三个敬畏”大讨论,并邀请部分区(队)长、班(组)长和采掘一线工人及职工家属代表参加。集团公司领导要深入基层参加各煤矿大讨论。

  (三)座谈交流(6月中旬)。大讨论活动将在同煤集团、焦煤集团、阳煤集团、潞安集团和晋煤集团等分片区召开座谈交流,省煤炭厅领导参加(见附件联系)讨论,座谈交流由各集团公司负责组织会议,并邀请所属煤矿大讨论优秀发言代表参加。

  各市煤炭局、山西正华实业集团、省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中煤平朔煤业公司按通知精神组织所属煤矿企业开展“三个敬畏”大讨论座谈交流。

  (四)分析总结(6月下旬)。各市煤炭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要认真总结“三个敬畏”大讨论活动的开展情况,深入分析煤矿安全生产及贯彻落实《七条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措施和对策建议,以及大讨论优秀发言材料于6月20日前报省煤炭厅。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煤炭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将“三个敬畏”大讨论活动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一项主要内容,将“三个敬畏”大讨论活动作为深入贯彻学习《七条规定》有效途径,深刻剖析查找问题,扎实开展“三个敬畏”大讨论活动。

  (二)加强舆论引导。各市煤炭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要邀请当地新闻媒体参加讨论,开辟讨论专栏、发表心得体会,集中进行宣传报道,使“三个敬畏”理念真正深入人心。省煤炭厅将选取部分优秀的发言材料在相关媒体上发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活动效果。各市煤炭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要切实把贯彻落实《七条规定》与《六个标准》相结合、与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矿井“七高一文明”建设相结合,确保通过开展大讨论活动,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好转。

  联 系 人:刘维民

  联系电话:0351-4117206

  电子邮箱:mtjajc@163.com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2013年5月20日

  附件:省煤炭厅厅领导参加省属五大煤炭集团公司“三个敬畏”大讨论活动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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