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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二批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高校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01    浏览次数:9

渝知发〔2015〕92号

各高校:
  根据市知识产权局、市教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第二批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的通知》(渝知发﹝2015﹞56号),我市启动了第二批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申报工作。经专家评审和部门审议,确定重庆医科大学等13所高校为第二批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单位,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请各试点高校在申请方案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色进行细化,形成试点实施方案并认真实施,并于2015年12月4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市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处(纸件2份,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实施方案要立足解决本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实际问题,突出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应包括阶段目标、工作机制、重点任务、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内容。各贯标服务机构要辅导高校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培训,协助完成试点相关任务。
  联系人:符俏,电话:67539940,邮箱:37211537@qq.com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1415室
  邮  编:401147

  

  附件:第二批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高校名单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11月27日

 

附件:

第二批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高校名单

  重庆医科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三峡学院、重庆文理学院、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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