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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将指导长江经济带全面对外开放

发布日期:2015-02-16    浏览次数:4

  2014年,各地各部门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外贸进出口稳定增长,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43030.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4%,其中出口23427.5亿美元,增长6.1%,进口19602.9亿美元,增长0.4%。境外投资快速发展,全年非金融领域境外投资1028.9亿美元,同比增长14.1%。利用外资更加注重效益和质量,加强引资、引技、引智结合,全年非金融领域实际利用外商投资1195.6亿美元,同比增长1.7%,共安排国外优惠贷款38亿美元,国际商业贷款675亿美元。

  去年以来,为更好服务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在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一是境外投资项目基本改为备案管理,投资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4月发布了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12月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对管理办法再次修订,境外投资项目基本改为备案管理,仅保留对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同时,建设并启用“全国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网络系统”,实现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网上申请、线上交流、即时反馈。

  二是加强“走出去”战略谋划和重大事项统筹协调。出台境外投资指导性文件,系统提出了新时期境外投资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结合我国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及优势产能转移需要,围绕重点国家和地区、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双边投资合作机制,加强统筹引导,推动实施重点项目,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是积极探索外资管理新模式,放宽投资准入。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出台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将外商投资项目由全面核准改为普遍备案和有限核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大幅缩减核准范围,简化审批流程,实行备案管理的超过95%。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一步放开冶金石化、机械装备、轻工等一般制造业,以及商贸物流、电子商务、基础设施运营、商务和社会服务等部分服务业领域准入限制,推进金融、文化等部分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推进自由贸易园区建设,积极支持配合上海自贸区在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扩大投资准入等方面先行先试,做好协调配合和指导评估。

  四是积极推进国外贷款管理改革。简化国外贷款审批程序,改革规划管理模式,主动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举措和改革试点任务,放大贷款的试点示范和创新引领作用。简化外债审批,改革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启动切块管理试点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对外开放新特点,继续深入推进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重点领域改革,提高境外投资效率和质量,促进高水平利用外资。一是进一步加强境外投资指导和协调。推进境外投资立法工作,指导推动重大装备“走出去”和产能国际合作,完善境外投资金融支持政策,充分发挥各类双边合作机制作用,继续推进重点境外投资合作项目。二是促进高水平利用外资。发布施行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推进相关产业有序开放。进一步探索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指导上海、广东、福建、天津四个自由贸易园区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和放宽投资准入试点,做好成功经验成果的复制和转化工作。指导长江经济带全面对外开放,积极推进产业转移示范工作。三是继续推进国外贷款改革工作,提高贷款使用效益。持续推进国外贷款审批和国外优惠贷款规划管理改革,抓紧修订相关办法。按照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项目开放的要求,完善宏观审慎的全口径外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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