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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税收优惠给小微企业共计减税612亿元

发布日期:2015-02-25    浏览次数:1

  央广网北京2月22日消息(记者刘祎辰)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数据显示,国家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给小微企业发展带来了实惠。2014年小微企业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三大税合计共减免税款612亿元。

  据统计,2014年,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户数达到246万户,共计减免税额101亿元,优惠政策受益面达90%;享受小微企业减免增值税、营业税优惠的有约2200万户纳税人,共计减免税款511亿元,其中减免增值税307亿元、营业税204亿元。三个税种合计,2014年小微企业共减免税款612亿元。可观的数字背后,是去年一系列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相继出台。

  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郭晓林: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将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由6万元以下扩大到10万元以下;从今年10月1日起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2010年起我国开始对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块钱以下的企业减半征税,意在用“赚的少所以交税更少”的方式以扶持这类企业。2012年,这个范围扩大到6万块钱,享受减税福利的门槛大大降低。而到了去年,政策利好的范围扩大到10万元以下,为小微企业留下更多的利润空间。税收政策的变化,很快让经营者尝到了甜头。

  杭州某小型纺织技术服务企业负责人王云芳:现在税负相当于3个点还不到了。没有这个税收政策的话有10000多块,我们真正的享受到了6300多块钱的优惠。

  据国家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调查报告显示,社会群体对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满意”和“基本满意”的为91.9%,对有关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落实情况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达到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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