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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关于做好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关工作的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02    浏览次数:5

有关在川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现将《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关于做好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关工作的函》(国科基函[2015]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积极组织,认真填报,做好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4年度总结,以及重大动态和成果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度重视年度总结以及重大动态和成果信息报送工作,按照文件要求(详见附件)及时完成报送工作。

  二、纸质材料在报送科技部的同时,抄送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刘行  028-86717593    华莉  028-86717491

  邮  箱:scjichu@163.com

  附件: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关于做好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关工作的函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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