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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统计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5-01-06    浏览次数:5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环境保护法》,规范环境统计行为,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统计技术规范》。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5年1月30日前反馈我部。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电子文本可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环境保护标准”专栏(http://bz.mep.gov.cn)下载。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李晓弢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统计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环境统计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12月24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部内征求意见:办公厅、规财司、政法司、人事司、总量司、环评司、监测司、污防司、生态司、核一司、核二司、核三司、环监局、国际司、宣教司、机关党委、应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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