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中心 » 政策中心 » 内蒙古 » 财政厅 » 正文

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

发布日期:2015-03-30    浏览次数:1

通知下载: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税局 地税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doc

分享到: 收藏本文



扫描二维码
关注“智创中国”
全球设备一手掌握。

服务支持 400-0660-652 周一至周日9:00-21:00 售后服务/投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