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和评估,我部决定制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5年1月31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标准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材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p.gov.cn)“征集意见”栏目检索查阅。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李晓弢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