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中心 » 政策中心 » 辽宁省 » 环保厅 » 正文

关于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5-01-06    浏览次数:5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和评估,我部决定制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5年1月31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标准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材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p.gov.cn)“征集意见”栏目检索查阅。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李晓弢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12月26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



扫描二维码
关注“智创中国”
全球设备一手掌握。

服务支持 400-0660-652 周一至周日9:00-21:00 售后服务/投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