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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西甜瓜生产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16    浏览次数:1

沪农委〔2014〕80号

各区、县农委,市有关单位:

  西甜瓜是本市的主要经济作物,在促进农民增收、调节茬口布局、丰富果品市场等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但近年来本市种植西甜瓜的规模不断扩大,不规范种植现象有所抬头,对郊区耕地土壤、农田设施、农村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土地流转市场带来严重影响。为有效遏制不规范种植,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西甜瓜生产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遏制不规范种植

  加强耕地质量保护是各级农业部门的重要责任。近年来,部分西甜瓜种植户为了追求短期利益,不规范种植现象较为普遍,严重破坏耕地质量。同时,由于这些种植户流动性大,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意识薄弱,肥料、农药等农资缺乏监管,对当地农业生产设施、农田生态环境、农产品安全以及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带来诸多隐患。各级农业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措施,强化监督,进一步规范西甜瓜种植行为。力争通过两年努力,基本消除瓜田种植区域田间窝棚,遏制不规范种植。

  二、强化基层管理,规范土地流转

  各区县要根据实际制定和完善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引导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平台,将土地流转到村,然后由村级组织统一流转管理。要指导镇、村做好土地流转档案,严把流转合同签订关,实行契约式管理。要设立农业经营者准入条件,对拟流入土地的经营者进行资格审核把关,从根本上杜绝倒包反租现象的发生。要建立黑名单制度,推行退出机制,切实保护好耕地资源,为有技术、懂经营、守规定的经营者创造扩大经营规模的良好环境。农业企业要严格控制将耕地出租或转租给公司外人员种植西甜瓜。

  三、加强执法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采取专项行动和常态化执法相结合的形式,对不规范种植情况严重的地区重点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违规使用化学投入品、破坏耕地质量、损坏农业生产设施、经营假劣农资、田间乱搭乱建等行为,发现问题要依法查处。同时在地产西甜瓜上市前,市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西甜瓜种植质量的抽样检测力度,检查结果向各区县进行通报;各区县要加大西甜瓜种植质量抽样检测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农残超标样品的生产单位或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对地下农资市场进行打击,引导种植户在合法农资经营网点购买农资,对无资质非法经销农资的个人要依法处理。并结合田间窝棚整治,将田容田貌整治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制定常态化管理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四、完善扶持政策,培育经营主体

  各区县和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提升农民规范流转土地的积极性,促进土地规范流转,进一步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业组织和家庭农场在确保粮食和蔬菜生产的基础上,适度种植西甜瓜等特色经济作物,积极培育一批经验可推广、模式可复制、具有带动示范作用的合作社和规模种植户典型,通过开展示范,带动本地区西甜瓜生产水平整体提升。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生产大户注册自己的品牌,开展“三品”认证,推进品牌建设,提高产品附加值。

  五、开展生产指导,引导规范种植

  各区县、光明食品集团和上实集团要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在完成粮食、蔬菜生产任务的基础上,合理规划每年的西甜瓜种植面积。各级农业部门要组织西甜瓜种植户、专业合作社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同时结合基层安全监管员队伍建设,强化对种植户生产档案和投入品的日常检查,并加强宣传告知,提高种植户规范使用农药的意识。农业技术部门要制订技术规范,进一步做好优良西甜瓜品种和配套栽培技术的示范推广,结合经济作物标准园创建,推进标准化生产,普及规范化栽培技术,提升种植户生产水平。

  六、明确工作责任,强化考核督查

  各级农业部门要将整治不规范种植西甜瓜工作纳入今年工作重点,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落实,增加专项工作经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农委将“开展西甜瓜不规范种植整治”情况纳入对区县“三农”工作考核的内容。建议各区县也将整治情况纳入对乡镇、村的考核内容,提升基层干部的工作主动性。市农委将结合年度专项执法检查,对各区县开展整治情况进行实地督促检查,督促区县和有关单位做好各项整治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作为“三农”工作考核的依据。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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