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中心 » 政策中心 » 吉林省 » 环保厅 » 正文

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秸秆禁烧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5-11-24    浏览次数:5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人民政府: 

  10月份以来,全省秸杆焚烧进入高峰期,全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突出防控重点,注重抓早抓细,全省秸杆禁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有一些地区对秸杆禁烧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禁烧力度不坚决,工作措施不力,导致本地区秸杆焚烧火点居高不下。从卫星遥感巡查10月1至28日秸杆焚烧火点监测情况看,省能源局督导的四平地区梨树县监测到47个火点,省畜牧局督导的白城地区洮南市监测到24个火点,省农委督导的长春地区德惠市监测到20个火点,省交通厅督导的松原地区长岭县监测到19个火点,严重影响了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秸秆禁烧是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组织推动,特别是近期秸杆焚烧火点密集的地区,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要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深入一线抓落实。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秸杆禁烧工作落实市(州)、县(市)、乡(镇)主要负责人,最终落实到村组和人头,确保秸杆禁烧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要切实加强督查管控。各级政府要按照职责制定经常全天候秸杆禁烧督查巡查工作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执法力量,通过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等形式,保持秸秆禁烧的高压态势。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所包保地区的督查,把督查的重点放在县(市)政府秸杆禁烧工作落实上,指导负责地区落实禁烧措施,确保督查职责落实到位。 

  三是要切实加大宣传引导。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秸杆禁烧的宣传力度,要在教育群众、宣传群众、说服群众上下实功夫,引导群众自觉树立“不能烧”、“不舍烧”、“不敢烧”意识,通过广泛宣传引导,取得群众对秸杆禁烧的理解和支持,并转化为秸杆禁烧的自觉行动。 

  四是要切实严格考核问责。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检查结果,结合环保部通报的火点情况,定期对各地秸杆禁烧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秸秆禁烧工作措施落实不力,辖区内火点数量较多的前3位地区,进行公开通报批评,并予以问责。 

    

  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5年10月30日 

  抄送:省直(中直)各有关单位。 

分享到: 收藏本文



扫描二维码
关注“智创中国”
全球设备一手掌握。

服务支持 400-0660-652 周一至周日9:00-21:00 售后服务/投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