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中心 » 政策中心 » 四川省 » 财政厅 » 正文

关于公布2015年财政厅公开遴选体检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2    浏览次数:3

     关于公布2015年财政厅公开遴选
        体检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15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列)
  冯 福、宋成晨、李雯雯、杨昕月、周小刚、范 敏、卿 杰、
袁瑜娟、廖珂悦、廖胤栋
  二、体检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
  地点:体检人员须于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上午8:00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四川省财政厅停车场,由四川省财政厅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过时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四、注意事项
  1.体检当日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影响体检结果者,后果自负。
  2.基本信息及病史采集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3.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吸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晨勿嚼口香糖。
  5.体检当天请着轻便服装,不化妆,不穿连衣裙、连裤袜、高跟鞋。不穿有金属饰物衣裤,同时为了避免您的财物丢失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参检。
  6.体检当天请勿戴隐形眼镜,请自配合适的框架眼镜。我们将根据您报考的职位检查裸眼视力或者矫正视力。
  7.心电图和测量血压时应避免精神紧张,保持心情稳定。
  8.考生可在二小时内完成三次血压检测,每次间隔十五分钟以上,以对考生最有利的检测结果为准。
  9.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己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10.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11.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七日内书面向四川省财政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财政厅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川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
                2016年4月11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



扫描二维码
关注“智创中国”
全球设备一手掌握。

服务支持 400-0660-652 周一至周日9:00-21:00 售后服务/投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