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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农业产业技术扶贫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18    浏览次数:3

  川农业函【2016】402号

  有关市(州)农业(农牧、畜牧水产、畜牧)局(委),厅属有关单位:

  去年以来,各地农业部门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围绕农业产业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农业产业技术扶贫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产业同质化、驻村农技员不到位、驻村时间不够、选派农技人员知识结构与产业技术需求不对路、技术培训不到位等问题。近期,省脱贫领导小组专题研究,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对不力者问责追责;省委组织部“两学一做”任务要求将驻村农技人员全覆盖培训,首先培训好技术帮扶队伍。为此,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调整充实驻村农技员队伍

  (一)各地各单位要对前期所派驻村农技员到位情况、驻村帮扶时间情况、工作效果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专业不对路、工作落实较差的要及时调整充实。

  (二)省农业厅协调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四川农业大学、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分别对口凉山州、甘孜州、阿坝州,分别为每个贫困县选派一名技术帮扶指导专家,加强驻村帮扶技术力量。

  (三)各市(州)农(畜)科院(所)也要为本辖区贫困县选派一名技术帮扶指导专家,充实加强驻村农技员工作。

  (四)各产业技术创新团队要发挥团队技术优势,由省农业厅统筹安排帮扶一个市的农业技术指导任务。

  (五)所选派农业科技人员要到贫困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报到,统筹协调该县(市、区)农业产业扶贫技术培训与指导帮扶工作。选派的农业科技人员无正当理由不进村到位的,要加强教育督促,对不按要求到位的,要及时问责追责,强化组织处理,当年考核不得评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不得晋升职务,延缓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年限,不得评先评优。此项工作请在2016年7月29日前完成,并将情况集中填报省农业厅科教处。

  二、对驻村农技员全覆盖培训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业产业扶贫技术大培训的通知》(川农业函[2015]501号)规定的各项培训任务。按省委组织部“两学一做”任务要求,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应在2016年8月19日前统一组织将本辖区内的驻村农技员集中普遍培训一次,重点培训扶贫政策、现代农业技术、农村工作方法、驻村工作台帐建制等。按《干部培训条例》规定,此类培训属于干部轮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范畴,务必尽职尽责完成好培训任务。2016年度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首先安排驻村农技员参加,不受5年内不重复调训限制。各市(州)负责本级选派驻村农业科技人员的全覆盖培训。

  请各市(州)于8月26日前统一汇总报送全覆盖培训情况。各市(州)、各县(市、区)集中培训情况要及时在省农业厅官网上报道,图文并茂,一县一报。9月初,我们将集中抽查通报情况,工作不力的将被问责追责。

  三、逗硬检查督促

  目前各地陆续进入秋收季节和“两学一做”活动关键时期,请所有驻村农技员在今年8月份集中驻村帮扶连续30天,重点帮助贫困农户谋划好下半年和明年的发展规划,进村入户一对一培训实用技术,协助村委会总结拓展脱贫路子,确保本村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各市(州)、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万名农业科技人员进万村技术扶贫行动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川农业函[2015]665号)的各项要求,严格对照逗硬检查,以考评督落实。

  (一)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要抽专人每月组织自查,对没到位的要及时提醒督促,对情况较差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通报,时常警醒。每月形成自查报告,提出意见建议,于下月10日前报本市(州)农业主管部门。

  (二)市(州)农业主管部门要组成工作组按月督查,重点督查人员是否按时到位、全年累计2个月是否驻够、个人和村里两本台帐是否记载完整、农业技术培训是否开展、贫困户的不良反映、技术扶贫工作效果等,每月形成督查报告,提出意见建议,于下月10日前报省农业厅科教处。

  (三)省农业厅将派员分组到各地督查暗访,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省委、省政府,并直接反馈给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农业产业技术扶贫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及时予以通报,按规定逐级问责。

  四川省农业厅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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