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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测试阜阳分中心建设项目等2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6-10-17    浏览次数:8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农业部植物新品种

  测试阜阳分中心建设项目等2个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省农科院、安徽农业大学:

  你们报送的项目初步设计收悉。根据《农业部关于2016年种子工程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测试阜阳分中心等32个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农计发〔2016〕72号)要求,结合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根据专家审查意见修订的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建设期限为2年,核定项目总投资及建设内容详见附件。

  二、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基建财务制度,履行工程决算、财务审计手续,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并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固定资产标识管理。

  三、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在中国农业建设信息网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ac.agri.gov.cn)中,根据批复表中的用户名和密码,填报项目实施、验收等相关数据,于每月28日填报月调度表,并于每月3日前向我委行业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实施进度。要按规定做好项目验收、固定资产移交和后续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功能有效发挥。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10月8日

  皖农计〔2016〕151号关于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测试阜阳分中心建设项目等2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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