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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专家组赴我省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定工作调研

发布日期:2016-09-28    浏览次数:6

  为加强对各地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工作的指导,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委托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成专家组到我省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定工作调研,对我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内42个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定工作进行了技术审查和辅导。

  9月19日至23日,专家组先后赴若尔盖草原湿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红原县、若尔盖县,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松潘县、汶川县实地考察。专家组深入了解了当地主导产业、产业园区发展现状,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等,结合调研情况,对当地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定工作进行指导,并收集了当地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定实施工作的意见建议。

  9月23日,省发展改革委召开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定工作座谈会,专家组对我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定工作进行了面对面辅导。省发展改革委雷开平副主任主持会议,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有关处室同志,绵阳、广元、达州、雅安、巴中、阿坝、甘孜、凉山8市(州)发展改革委分管领导,42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发展改革局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总工程师李天威等专家结合我省生态功能区类型和产业特征,对我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42个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提出了总体审核意见,对清单修改完善进行了技术辅导。雷开平副主任对清单编制提出了要求,他强调,各县(市)要深刻认识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重要意义,加强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分工,仔细研究并认真执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指南》,结合专家意见继续组织专门力量修改完善负面清单,确保年底前公布实施,按时完成这项中央关注的重大改革任务。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专家技术审核意见,按照编制指南,组织42个县(市)再次修改完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推动我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按时公布实施。

  来源:发展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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