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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24    浏览次数:3

桂安委办〔2013〕49号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19日

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电〔2013〕3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自治区设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自治区安监局副局长叶建进兼任。办公室成员由自治区安监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及

  自治区工信委、国资委、教育厅、国土资源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卫生厅、商务厅、文化厅、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农机局、广西海事局、民航广西安全管理局、旅游局、粮食局、南宁铁路局、广西电监办等1名负责同志组成。

  主要职责:在自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大检查日常工作以及组织、协调、督导工作,起草大检查工作方案和阶段督查、督导方案,全面摸清全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及时掌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宣传和信息工作,协调解决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稳步推进大检查各阶段工作。

  办公室下设督查、信息、统计、综合四个工作组:

  (一)督查组

  组 长:由自治区安监局领导担任。

  成员由自治区安监局各相关处室负责人及自治区工信委、国资委、教育厅、国土资源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卫生厅、商务厅、文化厅、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农机局、广西海事局、民航广西安全管理局、旅游局、粮食局、南宁铁路局、广西电监办、总工会等1名负责同志组成。

  主要职责:一是按照《通知》要求,起草分管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专项督查;二是参加自治区督查、督导和暗访组对各地市进行督查及暗访等工作。

  (二)统计组

  组 长  刘鑫荣   自治区安监局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

  成员由自治区安监局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协调处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和汇总各类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数量,定期对统计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三)宣传信息组

  组 长  黄爱兴   自治区安监局办公室调研员、副主任

  成员由自治区安监局办公室和有关处室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及时收集、上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大检查开展情况,每周编发《广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简报》,交流、推广和反映大检查工作情况;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发动大检查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及时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氛围。对检查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力和在大检查期间发生责任事故予以曝光。

  (四)综合组

  组 长  黄上强   自治区安监局协调处副处长

  成员由自治区安监局协调处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综合组主要职责:起草大检查实施方案和阶段督查、督导方案并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大检查进展情况,并定期进行通报。按要求起草上报国务院安委会和自治区政府的专题报告。

  二、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市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大检查办公室,建立例会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认真抓好组织、协调、督导工作,扎实推进大检查各阶段工作。请各市和自治区各牵头部门于6月25日前将安全生产检查办公室负责人、统计工作负责人、信息工作负责人的名单和联系电话报自治区安全生产办公室备案。联系人:盘洁,联系电话:0771-2299320,邮箱:gxajxt@163.com。

  (二)认真抓好统计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统计工作作为大检查基础性工作,按照《通知》要求,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民航、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消防、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医院、商业、宾馆、饭店、文化娱乐场所、机场、港口、车站、旅游景点)、其他等为统计类别,分级统计逐级汇总上报辖区和分管行业各类生产经营企事业及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6月30日前各市完成辖区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统计和上报工作。企业可自行登录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网络报送,网址:http://116.1.214.72:1396/,用户名:tempuser。此项统计上报工作由各市安监局负责督促各单位按时上报,各市安监局把负责统计工作的联络员及联系电话于6月25日前上报自治区安监局应急办。联系人:伍静元,联系电话:0771-2299331,邮箱:gxyib2012@163.com。

  (三)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介,大张旗鼓地广泛宣传发动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当地典型事故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布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的情况,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抓住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强化宣传和警示教育。

  (四)认真做好简报编发工作。大检查期间,自治区大检查办公室将每周编发《广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简报》。为做好简报的编发工作,要求各市每周报送2条以上大检查工作动态,自治区各牵头部门每周报送1条以上工作动态,其他单位也要积极报送。信息报送联系人:李晓君,联系电话:0771-2299312,邮箱:gxsafety@sina.com。

  (五)认真抓好大检查各个阶段检查、督查和暗访等工作,加强各类检查台账和隐患整改清单等收集汇总,及时通报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认真各个阶段总结上报工作。各市人民政府每月将本级政府组织开展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报自治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盘洁,联系电话:0771-2299320,邮箱:gxajxt@163.com。

  附件:1. 广西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表

  2.广西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自查情况表

  3. 广西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情况表

 

 

  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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