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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科技企业孵化器后补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05    浏览次数:5

  各市(行署)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黑龙江省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根据《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激励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黑发〔2015〕6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黑政发〔2015〕7号)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15〕16号)的要求,启动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2015年12月31日以前在我省注册成立,并已通过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统计系统上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二、支持条件

  (一)申报孵化器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我省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在2015年有新增在孵科技型企业或培育有具备一定规模的科技型企业(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

  (二)申报孵化器2015年在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方面做出一定成效。?

  三、有关要求

  各市(行署)科技局组织辖区内孵化器申报,参照2015年报送的统计数据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3月25日前将汇总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后补助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一式5份,报送到科技园区管理处(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邮编150001),联系人:孙昭光,联系电话:0451-8262843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tyqc@163.com。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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