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中心 » 政策中心 » 黑龙江省 » 省工信委 » 正文

关于报送2016年全省企业融资需求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05    浏览次数:3

  关于报送2016年全省企业融资需求项目的通知

  各市(地,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银发〔2016〕42号),省工信委、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拟于5月下旬联合有关金融机构、投融资机构举办全省企业融资培训及产融对接融资服务活动。为进一步做好有关融资服务工作,促进银企信息交流,我委拟于近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企业融资需求项目调查和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融资需求项目类别

  (一)债务融资需求项目。包括银行贷款、担保贷款、融资租赁、工业企业助保金贷款、发行私募债券及区域集优票据等。

  (二)股权融资需求项目。包括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

  (三)上市、新三板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哈股交)挂牌需求项目。包括拟境内外上市、新三板挂牌、哈尔滨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等。

  (四)工业投资基金融资需求项目。

  二、报送企业(项目)范围

  全省有融资需求的重点工业项目,重点工业企业,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企业,中小微企业等。

  三、报送方式

  第(一)、(二)、(三)类项目报送,请组织企业登录“企业融资需求调查系统”(http://www.smehlj.gov.cn/sem/

  rzxq/index.jsp或登录http://www.smehlj.gov.cn点击主页上的“企业融资需求调查系统”进入)进行网上填报。其中,第(一)、(二)类项目填写“企业融资需求情况调查表”,第(三)类项目填写“企业拟上市(挂牌)情况调查表”。

  第(四)类工业投资基金融资需求项目,请各市(地)、县(市)工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组织本地有关企业填写《黑龙江省工业投资基金项目调查表》(需加盖企业公章,见附件1),并汇总报送我委(见附件2)。

  请各市(地)工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派专人负责,于2015年5月10日前,完成网上和纸质报送工作。

  联 系 人:翟  勇、吕东明

  联系方式:0451—53637359、53675877

  电子邮箱:gxwrzc@126.com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4月26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



扫描二维码
关注“智创中国”
全球设备一手掌握。

服务支持 400-0660-652 周一至周日9:00-21:00 售后服务/投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