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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辽宁省车用乙醇汽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16-03-23    浏览次数:5
 

车用乙醇汽油是将变性燃料乙醇和汽油以一定比例混合而形成的一种汽车燃料。使用这种燃料可以节省石油资源并有效减少汽车尾气的污染。车用乙醇汽油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质量改善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评估我省车用乙醇汽油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我省的车用乙醇汽油产品开展了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风险监测基本情况

1.监测的主要依据

本次监测采用GB18351-2015《车用乙醇汽油(E10)》、GB17930-2013《车用汽油》等国家标准以及《2015年车用乙醇汽油风险监测方案》。

2.监测的主要指标

本次风险监测的主要指标是:研究法辛烷值、硫含量、苯含量、乙醇含量、甲缩醛、甲醇含量等6项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指标。

3.样品采集

本次风险监测样品采集自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和其它加油站等共30个加油站,共采集30批次车用乙醇汽油产品。采样范围覆盖除朝阳地区外的省内13个市地。采样比例为中石油加油站、中石化加油站、其它加油站各10批次。

4.监测结果

本次风险监测共采集车用乙醇汽油30批次样品。经检测,有7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3.3%。不合格项目为乙醇含量、研究法辛烷值、苯含量、硫含量等指标。经分析,7批次不合格样品均来自于其它加油站。

二、风险处置措施

1.将本次风险监测存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有关情况告知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以便其督促有关加油站加强质量控制,降低或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2.将风险监测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以警示引导消费。

3.将监测结果上报国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为进一步加强对车用乙醇汽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参考。

三、消费警示

车用乙醇汽油属特殊消费品,外观为无色或淡黄色液体,其品质优劣需经过专业检测判别。消费者可通过以下几项简单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加以辨别,避免购买劣质产品。

1.看标牌。2015年1月1日起,辽宁全境实行汽油国Ⅳ标准,辽宁又是乙醇汽油封闭使用区。加油站都应在醒目位置,标注E93(Ⅳ)或E97(Ⅳ)字样,没有上述标识的加油站需谨慎加油。

2.观颜色。车用乙醇汽油从炼油厂调配后,颜色为无色或淡黄色。如果颜色过深,可能存在胶质含量过高等问题,长时间使用这类产品,可能会导致汽车进气阀沉积物或积碳增多。

3.闻气味。车用乙醇汽油如果出现恶臭气味的情况,极有可能是硫含量过高引起。

4.做比较。日常使用时,可通过在不同加油站间比较油耗的方式来选择更“耐烧”的车用乙醇汽油产品。

5.留凭证。建议广大消费者,尽量到主渠道加油站加油,并索要正规发票,以便通过发票维权。

四、主要监测项目说明

1.乙醇含量。乙醇含量是辨别车用乙醇汽油的重要标志。油品中加入一定量的变性燃料乙醇,可以改善油品的性能和质量,降低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乙醇分子具有较高的氧含量,加入汽油中,能够提高油品整体的含氧量,一定程度上促进燃烧,提高燃油经济性。国家标准GB18351-2015《车用乙醇汽油(E10)》规定,乙醇含量限值(10.0±2.0)%(v/v)。

2.研究法辛烷值。汽油辛烷值是汽油在稀混合气情况下,抗爆性的表示单位,是衡量发动机燃料抗爆性能好坏的一项重要指标。辛烷值不达标,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爆震,爆震会引起发动机功率下降,造成发动机过热、运转不稳并产生异响和噪声,严重时使发动机部件严重受损,寿命缩短,油耗增大,甚至直接导致 “趴窝”。本次监测采用研究法测定辛烷值。

3.苯含量。苯在常温下为一种无色、有甜味的透明液体,并具有强烈的芳香气味。苯可燃,毒性较高,对生存环境危害大,是一种致癌物质。汽油中的苯主要是炼制过程中产生的,也可能是为了提高辛烷值人为添加混合苯而带入的。苯常温下即可挥发、形成苯蒸气,对环境和人类都有害。国家标准GB18351-2015《车用乙醇汽油(E10)》规定,苯含量不大于1%(v/v)。

4.硫含量。硫含量是指汽油中以硫醇、硫化物、噻吩、苯并噻吩等各种形式存在的硫元素的总含量。硫含量过高,燃烧后产生大量的酸性物质,不仅对金属部件有腐蚀作用,也影响环境质量。通过技术升级改造,目前我省已全面实行汽油国Ⅳ标准,取代了原有国Ⅲ标准。硫含量限值从不大于150mg/kg降到不大于50mg/kg。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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