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知发发〔2016〕2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知识产权局)、义乌市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知识产权信息宣传工作,根据《知识产权信息宣传工作考核与奖励办法(试行)》(浙知发协〔2012〕42号)精神,现对2015年信息采用情况予以通报。
附件:1.2015年各市信息采用情况
2.2015年各县(市、区)信息采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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