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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6-08-10    浏览次数:3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为更好地理解《方案》内容,推动我省科学素质纲要工作的开展,现就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方案》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科学素质是公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一般指了解必要的科学技术知识,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并具有一定的应用它们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世界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上世纪90年代,针对我国公民科学素质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甚大、严重影响和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情,2006年国务院颁布《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此后每隔五年又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纲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省也于2006年制定并实施《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为进一步深入落实纲要工作,2011年省政府办公厅又出台了《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发展规划(2011-2015年)》。多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科学教育与科普活动广泛深入,科普资源不断丰富,以省科技馆为标志的科技场馆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显著增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大联合、大协作的科普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根据中国公民科学素质调查结果显示,2015年,我省具备科学素质的公民比例达到5.71%,较2011年的3.8%提高了1.91个百分点,超额完成了“十二五”时期确定的5%的目标。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认真查找差距。主要表现在:公民科学素质工作发展还不平衡,科普技术手段相对落后,科普经费投入相对薄弱,全社会参与科普的激励机制尚不完善,市场化配置资源的作用发挥得不够。“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化期,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进一步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对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在今年6月22日出席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时强调,“十三五”时期是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收官阶段,要聚焦青少年、新型职业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等重点人群,瞄准社区、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等关键环节,补齐短板、精准发力,分类实施科普活动,推动全民科学素质实现新跨越。

  2015年下半年,省科协依据《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发展规划(2011-2015年)》、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共建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开始着手起草我省《纲要》“十三五”实施方案框架。2016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纲要》“十三五”实施方案,按照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省科协召开了省《纲要》实施工作牵头单位协调会,研讨方案内容,结合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要求,对方案进行修订。经与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农委等32家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市科协广泛征求意见,并经省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形成了该《方案》。

  二、《方案》提出的发展要求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全民科学素质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基础作用,以提升全民科学素质为目标,以改革创新创业为动力,以信息化建设传播为重点,以构建社会化科学素质工作格局为保障,充分激发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合力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为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总体目标:到2020年,我省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工作得到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力争达到10.8%。

  三、《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

  为带动全民科学素质跨越提升,围绕完成《方案》中提出的目标,提出实施四个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和六大工程。

  一是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着力推进义务教育、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科技教育,开展校内外结合的科技教育活动。

  二是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广泛开展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和农村科普活动、加强农村科普公共服务建设、加强薄弱地区的科普精准帮扶。

  三是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科学素质工作。

  四是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把科学素质教育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长期任务。

  五是实施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大力提高科技教师的科学素质,加强科技教育与培训的基础设施建设。

  六是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广泛开展社区科普活动,大力改善社区科普基础条件。

  七是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实施“互联网 科普”行动,繁荣科普创作,强化科普传播协作和科普信息的落地应用。

  八是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布局,提升科普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实现科普公共服务均衡发展。

  九是实施科普产业助力工程,落实国家科普产业发展的宏观政策以及技术标准、规范,推动科普产业健康发展。

  十是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加强科普人才的培养和继续教育,加强科普专业队伍建设,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

  四、《方案》提出的有关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工作体系。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地方政府建立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共建机制,签订共建协议。各级政府也应制定并组织落实本地区《纲要》实施方案,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纲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将相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是强化政策支持。为确保《纲要》工作的有效实施, 2015年8月,省政府将我省“十三五”末期公民科学素质目标任务写入《辽宁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2016年,省委、省政府分别将《纲要》实施工作内容纳入《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是加强监测评估。“十三五”末期,组织开展全省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和科普统计工作,客观分析我省公民科学素质状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情况,为制定落实《纲要》的政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四是加大经费投入。根据省财政状况,继续支持对地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相关的转移支付。各地政府应将《纲要》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省直各有关部门根据所承担的《纲要》任务,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安排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所需经费。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确保专款专用。

  五是做好总结部署。推动和指导各地制定“十三五”公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省“十二五”工作总结和“十三五”工作部署会议,总结“十二五”《纲要》工作,安排部署“十三五”《纲要》任务,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文件链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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