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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浙江省(钱塘江)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监理工作方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2-24    浏览次数:4

    一、项目背景 

  根据2015年5月省领导专题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关于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完善“清三河”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15]36号)的要求,各地要加快推进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钱塘江流域要率先全面推行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目前,系统已初步建成,正在钱塘江流域进行试运行,并对系统功能、数据进行整理补全,现拟对项目后续工作开展监理。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省(钱塘江)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监理。 

  采购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建设工期:计划建设工期3个月(如因所监理的项目缩短或延期,则监理也应相应缩短或延期,直至该项目完成)。 

  项目内容:浙江省(钱塘江)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项目、浙江省(钱塘江)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河长辖段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项目。 

  项目预算:捌万伍仟元人民币(¥85000.00元)。

  三、监理内容和要求

  本项目市、县(市、区)需求量大,业务流程较为复杂,同时涉及环保厅、水利厅、钱塘江流域5个市、31个县的环保、水利、治水等有关部门相关系统的数据、视频对接,复杂程度较高。为此,要求监理方遵循国家和环保行业相关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和监理的标准和规范,依据各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项目概算、项目建设合同和用户需求,应用现代的项目管理技巧及手段,对目前项目已完成的硬件采购、网络、软件、数据库等建设进行核查,对不足之处提出意见并督促项目承建方进行整改;同时对接下来的试运行、验收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协助业主管理和协调各项目承建单位以及项目所涉及的各参与方关系,向业主提供信息系统建设的技术、管理或专项建议,保证项目建设工作的顺利完成。

  监理方需对项目的网络和硬件采购的质量、进度、价格及应用系统的开发、数据库建设、地图处理等进行核查;并对后续试运行的进度、培训的质量、项目的验收等进行监理。同时,还要对项目合同的执行、项目开发相关文档等进行管理。针对目前项目已实施过半的状况,监理方需首先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梳理,总结项目实施现状,以先进的、适合于信息行业特点的项目监理手段、技术设备为工作基础,配备高水平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队伍,使本项目按期、保质、高效、节约地完成,协助业主完成上级各部门对本项目的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

  四、征集要求 

  有意向参与的单位需要编制浙江省(钱塘江)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监理工作方案。内容包括:

  1、工作范围包括本项目从合同签订、需求分析、开发实施等阶段的总结核查工作;对测试、培训、试运行至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2、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目前的具体情况,制定下一阶段详细的监理工作目标、监理工作依据、监理工作制度、监理工作要求、监理实施方案; 

  3、监理人员安排; 

  4、监理工作报价。 

  五、征集方式 

  1、有意向参与的单位可于2016年3月1日上午12:00前将《浙江省(钱塘江)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监理工作方案》(盖章)提交到浙江省环境信息中心 (杭州市文一路306号909室)。 

  2、征集方案工作截止后,浙江省环境保护厅会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得分最高者作为本次项目的监理。 

  3、浙江省环境保护厅会对所有参与本次公开征集的监理工作方案保密,方案文本不予退还。所有参与评选的监理工作方案版权为编制单位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所共有。 

  六、参与单位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信息系统监理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最近一年法人代表及本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国内社保证明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3、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职称。 

  七、联系方式 

  不明事宜可联系浙江省环境信息中心。 

  联系人:沈苑中   联系电话:18058181107。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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