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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04    浏览次数:3

甘安办发〔2014〕15号

  各市州、甘肃矿区安委办,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甘肃省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予以印发,请紧密结合实际,明确本地区、本行业2014年工作重点,分解主要任务,细化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2月28日

甘肃省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全面实施《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紧盯一套目标,深化三项行动,推进六大工程,强化责任,夯实基础,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主要目标任务是: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幅度不低于2%,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幅度不低于2%。

  围绕全年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扎实推进《意见》实施,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进一步完善《意见》实施办法和措施。紧密结合各地区、各行业领域的工作特点,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办法。从实现目标、责任分工、保障措施、制度细化等方面制定针对性强、易于操作的具体措施,全面推进《意见》的落实,把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变为具体行动,取得实际效果。

  2、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体系。按照“不断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创新领导方式方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政齐抓共管、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加强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突出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政治工程、民生工程、一把手工程,常抓不懈,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严格检查、执法、审批、责任追究等制度措施,不断促进安全项目、资金、措施和支撑体系建设的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内部和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各企业要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穿于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

  3、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加大安全生产考核的权重,实行“一票否决”,严格考核。通过运用目标考核、奖惩激励、责任追究、警示通报、挂牌督办、督促检查等手段,促进责任落实,提高监管水平。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坚决纠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切实做到事故原因要水落石出,吸取教训要刻骨铭心,事故处理要有切肤之痛。

  二、全面深化“三项行动”,努力改善安全生产环境。

  4、从严从重实施打非治违。把打非治违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和任务,长期坚持,常抓不懈。强化监督监察、管理部门、执法机构联合执法机制,主动出击,定期组织专项行动,始终对非法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建设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将“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作为检验打非治违成效的标准,对发现的非法违法问题,扭住不放、依法严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对不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该调整岗位的要调整,该辞退的要辞退,坚决杜绝“三违”行为,确保各项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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