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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疆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25    浏览次数:5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水利局(水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开发农产品优势资源,打响新疆农产品绿色品牌,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现代化建设规划纲要(2011—2020年)》目标任务,农业厅、林业厅、畜牧厅、水产局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经过广泛调研和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形成了《新疆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2014年—2020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新疆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2014年—2020年)》

  新农绿〔2014〕153号 - 附件.doc

自治区农业厅               自治区林业厅

  自治区畜牧厅               自治区水产局

  20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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