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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用好国家产业转移信息服务平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08    浏览次数:2

自治区各行办,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

  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用信息化手段引导产业合理有序转移,工信部正式开通“国家产业转移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为切实发挥好平台作用,扩大宣传我区产业发展和推动我区产业转移工作,现就平台应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平台设置及作用

  平台定位:集政策宣传、信息发布、项目推介、园区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国家级产业转移综合服务平台。

  平台功能:宣传中央和地方政府有关产业转移的方针政策,推广产业转移项目或园区;发布产业转移项目承接(转出)需求,提供产业项目转移过程中的行业信息和政策信息咨询服务。

  平台栏目:工作动态、重要信息、政策规划、转移动态、行业资讯、区域经济、产业园区、对接广场、各省展厅、专题研究等10个栏目。

  平台注册用户:经信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协会、产业园区、企业等。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确定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做好产业转移信息服务平台的宣传应用、信息采编及项目发布工作。人员名单请于2014年1月20日前报我委产业政策处。

  (二)做好信息保障和应用推广工作。各单位及时注册并登陆平台(可登陆网站http://cyzy.miit.gov.cn/了解和查询),结合本单位(地区)工作实际,及时报送产业转移相关信息材料;向基层、企业积极推广平台应用,组织注册平台账户并发布相关信息。

  (三)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信息平台对于强化政府服务职能、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优化产业布局、推进行业发展、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及时总结和反馈信息平台在应用推广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合理的意见建议。

  三、联系人

  联 系 人:自治区经信委产业政策处 陈雷

  联系电话:0991-4593901  0991-4523700(兼传真)

  电子邮件:jxwcyc@163.co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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