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中心 » 政策中心 » 广西 » 发展改革委 »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贺州市钟山县珊瑚河回龙镇片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3-09-22    浏览次数:3
贺州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

  你们《关于请求审批贺州市钟山县珊瑚河回龙镇片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贺发改农经〔20134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珊瑚河回龙镇片小流域位于钟山县回龙镇境内,项目区土地总面积11.73平方公里,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属低山丘陵地貌,成土母质主要为石灰岩风化物,土壤类型有冲积土、石灰土和紫色土等。由于自然因素的影响,加上人为不合理活动,造成严重水土流失,项目区流域水土流失面积为10.8平方公里严重的水土流失破坏了土地资源,降低了土地生产力,恶化了生态环境,给当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因此,为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该区域开展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9平方公里,其中新增水土保持林76.1公顷,经果林28.89公顷,封禁治理703.74公顷,防护堤0.45公里,机耕路1.23公里,蓄水池3座,标志牌5块。

  三、工程概算总投资222.6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解决。

  请据此批复落实建设条件及地方配套资金,按照国家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工程管理。项目开工后,将工程建设进度及有关问题及时上报我委和自治区水利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917

分享到: 收藏本文



扫描二维码
关注“智创中国”
全球设备一手掌握。

服务支持 400-0660-652 周一至周日9:00-21:00 售后服务/投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