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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1    浏览次数:6

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

  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是我区科学研究的重要载体,在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学术交流与合作、资源开放与共享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做好2015年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的申报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开放课题是指依托重点实验室条件平台,围绕重点实验室主要任务和研究方向,开展的具有前瞻性、探索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要有系统性和持续性。

  2.开放课题支持疆内外优秀的科技工作者,尤其是鼓励中青年科技人员申请;实验室以外的科研人员申请须经实验室同意和推荐。

  3.每个实验室只能申报1项,申请者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人;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课题数合计限为1项。

  4. 开放课题平均资助强度为20万元,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申请课题要求学术思想新颖、立项论据充分、创新点突出、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经费预算须实事求是,切合实际。

  5.《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格式可从自治区科技厅网站http://www.xjkjt.gov.cn的“下载专区”中“文档”栏目下载)。项目申请人须登陆自治区科技厅网站在自治区科技计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填报,于2015年3月20日前完成项目的网上提交,并报送A4纸双面打印《申请书》纸质材料15份。

  6.联系方式:

  晋丽娟  0991-3837354  自治区科技厅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

  张桂珍  0991-3838787  自治区科技厅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一街353号 邮政编码:830011

  自治区科技厅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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