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中心 » 政策中心 » 广西 » 发展改革委 »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2013/2014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问题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01    浏览次数:5

桂价格2013109

各市物价局:

  2013/2014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批准同意。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继续执行全区统一的普通糖料蔗收购首付价政策。2013/2014年榨季普通糖料蔗收购首付价定为440元/吨。

  二、糖料蔗收购价格继续采取蔗糖价格挂钩联动、二次结算的管理方式,维持蔗糖价格挂钩联动水平。每吨普通糖料蔗收购价格440元与每吨一级白砂糖平均含税销售价格6000元挂钩联动,挂钩联动价系数维持6%。

  三、继续实施糖料蔗优良品种加价政策,加大优良品种推广力度。对桂糖29号、桂糖31号(桂糖02/281)、桂糖32号(桂糖02/208)、桂辐98/296、桂柳1号、桂柳2号(柳城03/1137)、福农39号、粤糖93/159、粤糖00/236、粤糖60号等10个优良品种,加价水平为30元/吨。各市可选择上述5个以下品种作为当地加价推广的新品种,并报自治区物价局备查;各市也可优选其它优良品种,但须报自治区物价局商有关部门研究核准(各市选择的加价优良品种总数不超过5个)。对糖料蔗劣质淘汰品种及其减价幅度,由各市确定;各地新列入的糖料蔗普通品种、淘汰品种,需提前一个榨季向农民公布。

  四、继续实行全区统一的二次结算价格标准。在2013/2014年榨季仍按《广西糖料蔗价款二次结算价格核定暂行办法》的规定,继续实行全区统一的二次结算价格标准。

  五、及时做好糖料蔗首付价款的兑付工作。各制糖企业要按照上述规定的首付价与糖料生产者结算首付蔗价款,企业预付不足的要给予补兑,并在一个月内补兑完毕。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首付蔗价款兑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糖料生产者的利益。

  六、密切关注、分析市场糖价变动情况,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目前市场糖价仍呈下行态势,未来市场糖价难以准确预测。为此,应加强食糖市场供求和价格的调研,密切关注、分析市场糖价变动情况,适时采取针对性的调控措施,以稳定食糖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同时,为稳定榨区秩序,调动糖料蔗生产者砍蔗进厂的积极性,如糖价大幅上涨、有必要采取蔗糖价格提前联动措施时,由自治区物价局根据市场糖价运行情况和实际需要,商自治区有关部门后,实施蔗糖价格提前联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20131031

分享到: 收藏本文



扫描二维码
关注“智创中国”
全球设备一手掌握。

服务支持 400-0660-652 周一至周日9:00-21:00 售后服务/投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