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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请推荐“中日人才培养奖学金”项目赴日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26    浏览次数:4

  根据商务部《关于请推荐“中日人才培养奖学金”项目赴日留学候选人的函》(商国际函〔2012〕1074号)要求,拟从中央及地方政府公务员中选拔31名优秀人才赴日留学,攻读硕士学位。现将主要情况函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日本政府中日人才培养奖学金项目(JDS)于2002年开始实施,现今已实施10期,生源主要来自于中央部委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

  二、资格条件

  (一)年龄在22岁以上40岁以下(1991年4月1日至1973年4月2日之间出生);

  (二)政府机关公务员;

  (三)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已获得学士学位;

  (五)语言能力

  1.英语。2011年4月后参加托福、雅思、托业等考试,成绩为TOEFLPBT550分(CBT213分/iBT79分-80分)以上、IELTS5.5分以上、TOEIC730分以上。如没有参加上述考试,需参加2012年11月3日(周六)在北京举办的TOEIC团体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以申请该项目(JDS材料提交截止日前)。

  2.日语。日语能力测试成绩为1级。尚未取得1级成绩的申请人员必须参加11月3日(周六)由代理机构(JICE)举办的相当于日语能力测试1级水平的日语考试。录取分数线为280分以上(满分400分)。日语成绩不设定有效期。

  (六)无军籍人员;

  (七)其它

  1.正在接受其它奖学金或者已有计划将接受其他奖学金的人员不得申请;

  2.已接受其他奖学金并在海外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

  3.最终合格人员如果被接收大学的教授判定为不合格时,有可能取消资格;

  4.身心健康

  5.部分大学要求申请人员具备经济学和数学基础,入学后部分大学会安排相关的数学考试,不合格者有可能会被取消资格。

  6.赴日前要求取得因私护照。

  7.必须有所在单位的推荐意见。

  三、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分为两种,一种是“资格审核材料”,另一种是“JDS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员首先要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汇总后由我厅一并提交日本国际协力中心中国JDS项目办公室,进行审核。

  (二)已通过语言考试的申请人员在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基础上,可直接提交“JDS申请材料”。没有通过语言考试的待参加TOEIC团体考试和相当于日语1级考试并通过后再进行申请。

  (三)申请材料可登陆http://www.jdschina.cn(密码为jicejds)下载。

  请各单位于2012年10月10日前将资格审查材料提交自治区商务厅合作处(已通过语言考试的请一并提交“JDS申请材料”)。联系人:黄致,联系电话(0771)2109526;15877149730。

  附件: 申请人员指南

  资格审查申请材料

  派遣保证书

  语言考试申请

  个人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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