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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依靠专家查隐患促整改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15    浏览次数:3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推进依靠专家查隐患促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与整改的水平和质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依靠专家查隐患促整改工作制度》,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适应本地实际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专家库。安全生产专家需聘用能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履行职责,公正、客观,有较强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本专业事故隐患与问题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建立依靠专家查隐患促整改的工作制度。利用专家的专业技能,组织专家参加各类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验收等工作。建立专家排查隐患保障机制,为专家工作提供支持和良好的工作条件。

  三、加强对专家日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统筹协调好专家的使用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下级部门、有关行业部门依靠专家开展工作情况,并对专家参加的排查隐患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依靠专家查隐患促整改工作制度》的通知(安监总厅〔2014〕74号)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nth="7" year="2014">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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