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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质监局关于做好第七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总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09    浏览次数:1

各相关市质监局、杨凌示范区质监局:

  根据《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七批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总结工作的通知》(标委办农[2013]116号)的要求,全省第七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将于2013年10月20日前完成目标考核并做好相关工作总结。现就示范区项目总结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总结示范区经验和做法,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各市、县质监局要认真总结第七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总结项目建设、管理的经验和模式,分析梳理综合示范区的作法和遇到的问题,为第八批综合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积累经验。要对示范区的先进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报送省局,省局将向国家标准委报送,也可在相关媒体上宣传报道。

  二、制作专题视频和电子画册,集中展示示范区成果

  省局将委派省标准化研究声像中心深入各示范区拍摄制作专题视频和电子画册,请各市、县局做好服务配合工作,并提供示范区的工作总结、统计数据、视频或照片资料。要通过视频和电子画册,集中展示第七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取得成果和先进经验。

  三、做好示范区目标考核材料和绩效考核材料报送工作

  各市局要认真填写《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业标准化实施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在2013年10月20日前将此表和第七批国家农 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总结、目标考核纪要和评分表,绩效考核自查报告、考核报告和评分表报送省局标准化处,并将考核结果上传至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信息平台。

  联系人:标准化处 冯宝强 电话:029-87292249

  省标准化研究声像中心:唐艺名 杨希

  电话:029-82226961 邮箱:sxbzhc@126.com

 

  附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业标准化实施情况统计表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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