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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省“三名”企业赴美国参加自主创新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8    浏览次数:1

关于组织省“三名”企业

赴美国参加自主创新培训的通知

 

各市经信委:

    为全面推进“三名”培育工程建设,促进我省智能制造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推动名品创建,提高名家经营管理水平,根据浙江省外国专家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浙外专发[2016]7号)的要求,我委拟在今年6-7月组织省第二批“三名”培育试点企业赴美国进行自主创新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迎接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为代表的新工业革命,推动《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实施,提升我省智能制造的水平和企业经营管理能力,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培训与学习主要内容:

    (一)学习美国智能制造、制造自动化技术和现代生产管理技术。

    (二)学习美国产品研究、技术创新等体系建设和自主创新管理模式,提高高端装备制造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做法和经验。

    (三)赴美国企业实地培训精益化制造、精细化管理和品牌建设、自主创新等相关内容。

    二、培训形式

    在美国相关大学、研究单位集中上课培训;赴谷歌、特斯拉汽车制造公司等企业实地培训;与政府部门及协会开展工作交流。培训地点在2个城市,不安排与培训无关的活动。

    三、培训对象

    在省第二批“三名”培育试点企业选派,选派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省第二批“三名”培育试点企业负责技术开发、生产经营管理、质量控制与品牌建设的副总经理以上的领导;省属企业除省管干部以外的中层以上领导或集团公司下属企业的主要领导。

   (二)参加人员自身注重学习提高,有实施智能制造,精益生产、精细化管理和改善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迫切愿望。

   (三)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并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和大学以上学历。

    四、培训时间

    拟于6-7月赴美国培训,境外培训14天。整个团组集体办理出入关手续,团员不得提前或延后回国。

    五、培训费用

    本次出国培训人员由派出单位负担国际航班机票、国内交通费、保险费、签证等费用,国外培训费、考察参观费、食宿费、交通费、杂费等由省经信委专项资金承担。

    六、人员选派

   (一)省第二批“三名”培育试点企业中除已参加过去年赴德国培训外分2批,上半年组织第一批,主题为企业自主创新培训;下半年组织第二批,主题为智能制造培训。

   (二)请各市经信委分2批均衡推荐。这次推荐参加企业自主创新培训的人员,请将《因公出国(境)人员报名表》于4月28日前报省经信委企业管理培训处。

   联系人:王竞华,电话:0571-87052705,传真:0571-87055564,邮箱:wangjh@zjjxw.gov.cn。

 

    附件:因公出国(境)人员报名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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