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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二批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评审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07    浏览次数:1
西咸新区质监局、经济发展局,各市质监局、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质监局、发展改革局:   根据《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第二批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的通知》(陕质监联〔2013〕13号)要求,我局与省发改委对各市(区)质监局和发改委(局)推荐的第二批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进行了初审。按照全省“十二五”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总体安排,为了选取在经营业绩、行业地位、品牌价值、试点基础、保障措施等方面更有代表性的单位,确保试点成效,经研究,决定召开第二批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评审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科学评价、量化打分、择优选取的原则;坚持覆盖地域广、辐射行业宽的原则;坚持服务社会、服务百姓、保障民生的原则。   二、评审依据   根据申报单位试点可行性、标准化工作基础、试点工作设想及保障情况三大项目,制定了《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评审打分表》,详见附件1。   三、评审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   2014年1月15日星期三,会期1天。试点申报单位按照《第二批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评审时间安排表》(见附件2)确定的评审时间,提前一小时报到。   会议地点在西安飞鹿商务酒店(西安市玉祥门内200米莲湖路路北),需要住宿的,请直接在酒店前台办理入住手续。   各市(区)质监局、发展改革委(局)各派一名相关负责人参加评审全过程。   四、评审安排   试点评审次序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五、评审要求   (一)试点申报单位,根据《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评审打分表》的要求,有针对性的准备自我介绍材料(可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12份。   (二)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将自我介绍材料做成幻灯片演示。   (三)试点评审采取自我介绍与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每个试点评审时间为10分钟。其中,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6分钟,专家提问不超过4分钟。   六、其他事项   请各市(区)质监局、发展改革委(局)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辖区内入围评审的试点申报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准备评审材料,并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带队,统一组织辖区内试点申报单位参加会议。各市(区)质监局、发展改革委(局)参会人员需要住宿的,请与省质监局标准化处联系。     省质监局标准化处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029-87292249,13384954009     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处联系人:刘恩让     联系电话:029-87291394     飞鹿酒店前台电话:029-87510999         附件:
   1.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评审打分表     2.第二批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评审时间安排表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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