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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并延长设置期限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5-10-10    浏览次数:3

省农业厅:

  你厅《关于申请调整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及延长设置期限的请示》(鲁农办字〔2015〕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山东省河东区太平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山东省岚山区同三高速鲁苏收费站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

  二、同意延长山东省平阴县堡子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等56处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设置期限至2018年9月8日。

  附件:56处延长设置期限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名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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